内蒙古:利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做好线上教育教学工作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实现疫情期间防控中小学校“停课不停教、不停学”,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的影响,自治区教育厅现就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充分利用“教育+互联网”形式,整合国家、自治区、盟市和学校网络教育教学资源,搭建并完善在线教育教学平台,妥善安排中小学生在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学生学习生活,为学生提供网络教育教学服务,实现“停课不停学”,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影响,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持。

(一)坚持协同推进。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统筹安排,各盟市要建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协同联动机制,基础教育、教研、电教等部门合力推进,教育部门要主动和电信、广电企业协调,争取支持,开展合作。利用好现有的各类网络平台,为开展好在线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做到分级实施。教育厅利用自治区教育云平台通过网络学习空间为教师、学生、家长提供网上学习交流空间和环境,指导各地上传基础性资源,供各地选用。

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乡、县区和学段差异,制定符合实际的在线教育教学方案,丰富网络教学资源;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辖区各中小学校制定在线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案,并监督执行;各中小学校负责落实开展在线教育教学工作,并针对本校学生具体情况,提供适合的个性化网络教育教学服务。

(三)强化资源整合。对现有的国家、自治区、盟市和部分中小学校优质网络资源进行整合利用,同时尽快开发更加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

(一)细化在线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延期开学工作体系,科学制定特殊时期学校在线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案。各旗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方案,报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充分考虑区域间、城乡间以及不同学段、不同学科间的差异,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提高在线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要合理制定学生学习课表和生活指南,组织学生在家期间的学习活动。

(二)充分发挥各级教育资源平台作用,为全区中小学生提供在线教育教学基本服务。自治区教育云平台要通过网络学习空间为教师、学生、家长提供网上学习交流空间和环境,实现网上学习。已经建立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盟市,要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利用平台做好在线教育教学工作。尚未建立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地区,在依托自治区平台实施在线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资源、中国教育电视台在线精品课程、“人教点读”数字教学资源库等国家层面提供的网络教学资源,做好相关工作。要提升蒙文资源平台服务能力,保障蒙语授课学校网络学习空间应用。

(三)充分利用“同频互动课堂”及各类直播平台开通网络同步课堂。针对我区高三学生延后开学情况,各地可利用自治区同频互动平台和中国电信云课堂、小鱼易联、奥威亚、希沃、超星等直播平台,组织本地区(学校)教师开设网络直播课程,以空中课堂形式供学生在线学习。内蒙古师范大学附中在自治区教育云平台提供蒙古语网络直播授课,供全区蒙古语授课学校学习(联系人:李晓波138 4818 3136)。

(四)积极发挥广播电视覆盖广、公共服务能力强的作用。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要主动对接各盟市广电网络公司,利用广电网络覆盖优势,特别是针对网络条件相对不足的农村地区,搭建广电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与自治区广电网络部门合作,搭建教育点播、直播平台,为有线电视端直播和点播提供教育资源。

(五)积极开发并整合网络优质教学资源。按照“利用好现有资源,积极开发新资源”的总体思路,在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自治区教育云平台和盟市平台已有教学资源基础上,由各级教研部门组织区域内名师和骨干教师分年级、分学科录制教学视频等课程,通过各级教育云平台和有线电视等渠道播放。有条件的学校,要基于教学实际,建立校级平台或制作微课等教学资源,供本校学生使用,并鼓励向其他学校开放。

(六)做好网络教学指导工作。各级教研和电教部门要做好教学和技术支持工作,确保学校网络教学顺利实施。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在线教育教学服务平台及其资源,制定具体的在线教学方案和课程表和在线教学辅导计划,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微信、学习类APP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做好学生的线上答疑和学习指导,提高学习效果。同时,要积极利用多种线上形式,针对学生居家学习特点开展卫生防疫知识、心理健康辅导专题教育,在安排线上教学时,要将居家体育锻炼、近视眼防控、开展家务劳动等内容一并纳入在线教育。

(七)坚持公益性质,确保规范减负。线上课程及资源均坚持免费原则,严禁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各科学习资源的统筹管理,确保教育内容规范。严禁学校和培训机构借网络教学名义,违规组织超纲、超前培训,不得增加学生、教师的负担。中小学校教师组织、参与网络教学相关工作要计入教学工作量,在考核、评优、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统筹考虑。

(一)加强条件保障。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开展中小学在线教育教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要主动将在线教育教学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按特事特办,整合优秀骨干教师、教研、电教、网信、有线电视网络资源为开展好中小学生在线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人力、设施、技术和经费保障。

(二)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主动加强家校联系,教育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线上教学,督促学生按时参加在线教育教学活动。学校要指定班主任和专任教师承担学生在家学习期间的联系和指导学生的任务,定期向家长和学生了解相关情况,给予学生更多的关心和爱护,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基于特殊时期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对中小学校开展在线教育教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学校擅自提前开学、组织学生提前返校、违规组织线下集中补课、敷衍塞责导致在线教育教学工作流于形式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来源:内蒙古教育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