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电子简报(2019年第1期)

2019年第1期(总第1期)

“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专家组秘书处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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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要目:

1. 启动推荐遴选工作,发布遴选通知(2019.1.2)

2. 开展2019年度遴选评审工作,组织专家评审和视频评审(2019.3-2019.4)

3. 公布2019年度创建项目名单、专家组名单(2019.5.5)

4. 召开2019年度创建项目启动会(2019.6.28)

一、启动推荐遴选工作,发布遴选通知

1月2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决定遴选一批地方积极、条件具备的地区,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2019年和2020年,分年度各遴选5个以上地方积极、具有较好发展条件的地区(地区或区县),优先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与实践探索,推动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实现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创新,提升区域教育水平,探索积累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形成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的新途径和新模式。

二、开展2019年度遴选评审工作,组织专家评审和视频评审

3-4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1号)安排,教育部科技司开展了2019年度“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遴选工作,召开专家评审会与视频评审会。3月20日,组织专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申报区域材料进行了评审,遴选出11个区域参加视频答辩。4月1日,组织视频答辩评审工作,主要围绕申报区域汇报的建设的理念和思路、基础条件、实施方案、保障条件等内容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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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布2019年度创建项目名单、专家组名单

5月5日,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经遴选推荐、综合评议、集中公示等环节,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2019年“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名单,包括北京市东城区、山西省运城市、上海市闵行区、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河北雄安新区,创建区域培育名单包括江苏省苏州市和山东省青岛市。为保证科学推进“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成立了“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专家组,开展有针对性的定期指导,给予咨询意见,建立对接机制。秘书处设在互联网教育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

四、启动2019年度创建项目

6月28日,教育部科技司在雄安新区召开“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启动会,加强对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引领与指导,保证科学正确推进。教育部科技司司长雷朝滋,雄安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傅首清,创建项目专家组,“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区域和培育区域的代表60余人参加了会议。雷朝滋司长向创建项目专家组专家颁发了聘书。“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区域汇报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专家组对各创建区域和培育区域进行了咨询指导,给予咨询意见,并建立对接机制。教育部科技司副司长李楠、教育信息化与网络安全处处长舒华、副处长任昌山,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副局长夏韶华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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