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新时代武汉教育信息化发展,切实做好“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宗旨,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坚持应用驱动和机制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智能时代的教育理念更新、模式变革和体系重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提升人口素质和人力资源质量,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面向新时代和未来社会人才培养需求,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智慧教育实践各环节,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生态,推进个性化教育,促进每一个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坚持应用驱动。瞄准“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目标,关注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需求,聚焦基础教育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和痛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智慧教育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服务支撑能力。

3. 坚持融合创新。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深度融合,推进传统教育向智慧教育创新转型。

4.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市区联动,形成推进合力。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注重典型特色培育。凝聚各方智慧、力量和资源,推进政府、高校、企业与教育协同创新。

(三)工作目标

在深入推进“三通工程”(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和“三全两高一大”(即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目标的基础上,深度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统筹规划,整体布局,重构教育环境、创新教育模式、优化教育治理、改革教育评价,基本形成“智能+”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教育服务、教育治理新模式。到2022年,建立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构建人本、开放、平等、可持续的教育新生态,引领和支撑武汉教育现代化发展,打造具有国内领先水平能够发挥全国标杆作用和示范效应的国家级智慧教育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智慧教育环境提升行动,高水平建成覆盖全市的武汉智慧教育基础设施。建成覆盖全市中小学的高宽带网络,班均带宽逐步达到100M。逐步建成以5G网络为基础的区域性智能教育无线网络,实现所有中小学校无缝覆盖、一站登录、无障碍切换。多媒体教室覆盖率、教师移动终端覆盖率、智慧教室学校普及率均达到100%。全面推进星级智慧校园和智慧教室建设,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慧校园生态,为创新大数据支持下教学方式、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实施精准学习分析和教学干预,实现课堂教学结构重组提供基础条件支撑。推进创客教室、虚拟仿真实验室、STEAM 教室等智能化教学环境建设。遵循统一标准、集中存储、集约控制、高效利用的原则,建成武汉教育大数据中心,实现国家、省、市、区、校平台数据和行业数据互联互通,组建高素质数据管理分析团队,提供专业化数据分析服务。统筹全市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教育资源、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强化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构建可信、可控、可查的网络环境。

(二)实施信息素养全面提升行动,打造新时代高水平管理者、教师和学生队伍。研制武汉市中小学校长、教师(教研员)和学生信息素养标准,组织分层分类培训、教学、观摩活动,提高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研员信息化指导力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师生信息意识、信息思维、信息能力、信息道德等素养。推进基于“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市、区、校名师工作室和课程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发挥市区教研员的组织、指导和研究作用,推动教师专业成长和教学改革创新。组织学生参加教育信息化创新大赛,全面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和实践创造能力。绘制全市各区信息素养地图,开展基于数据、面向过程的校长、教研员、师生信息素养发展水平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并及时实施干预。开展第三方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评优晋级绩效考评重要依据,以此推进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教师发展和家校共育等教育教学活动。

(三)实施中小学校课堂革命行动,推进中小学课堂教与学方式变革。依托武汉教育云平台和智慧课堂教学环境,以“减负增效”为目标,坚持打好课堂教学主攻战,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和“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主题月活动,推动规模化、常态化、深层次应用。推进智慧课堂实践,探索构建推广一批先学后教、以学定教、线上线下一体、课内课外衔接的智慧课堂教学模式,推动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推进网络名师课堂建设,提供同步课堂、点播课堂、在线答疑、家长课堂等教育服务,支持学生个性化学习,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融合实践,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市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全覆盖,推进人工智能与学科教学融合研究,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基地学校、名师和学科典型案例。

(四)实施资源供给模式创新行动,实现差异化供给和智能化服务。创新资源供给方式,以武汉教育云为基础,导入智能化服务理念和技术,建立以知识图谱为基础的灵巧型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实现教育资源主动服务、精准服务、个性服务,从“人找资源”变为“资源找人”。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开发智能化条件下新一代高质量内容资源,导入5G、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开发具有小粒度、强交互、智能化特征的新型数字教育资源。建立有效的教育资源版权保护机制,形成按需选用、按用付费,快速迭代、优胜劣汰,开放共享、协同服务的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学校、教师、企业在开发、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实施数据驱动评价实践行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施大数据支撑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现多元化、过程化、立体化、数据化评价,全面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支持自适应学习。探索推进中考等重大考试评价制度改革,革除唯结果、唯考分弊端,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纳入评价范围,引入智能化测评技术和系统,探索部分科目机考。

(六)实施教育治理能力优化行动,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高度敏捷的教育政务信息系统,以武汉智慧城市建设为依托,以武汉教育大数据中心为基础,打通不同业务系统间数据壁垒,彻底破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驱动的智能化教育决策和管理,基于教育大数据中心,融合校园管理数据、师生动态数据、政务系统数据和社会相关行业数据等,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支撑科学决策和管理。探索建立基于武汉教育云平台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支持远程管理协同、教研协同、课堂协同、资源协同等,充分发挥“智慧教育示范区”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教育公共服务,优化业务流程,做到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审查工作细则化和业务办理协同化,实现“一张表管理”和“一站式”服务。

三、进度安排

(一)起步实施阶段(2020年6月底之前)。完成智慧教育示范区顶层设计和政策制定,明确创建任务及职责分工。召开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推进会,部署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推进重大行动,建立健全推进机制。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7月—2021年6月)。围绕全市智慧教育整体水平跻身全国一流行列目标,加强过程管理和跟踪调度,培育区域、学校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市、区、校等各层级典型经验。

(三)整体跃升阶段(2021年7月—2022年6月)。针对城乡、区域、学校实际,支持“一区一策”“一校一策”智慧教育应用创新。持续推进重大行动,推动智慧教育发展水平实现局部到整体跃升。

(四)总结深化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实现我市智慧教育整体水平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目标,系统总结4年实验经验成果和存在问题,启动下一阶段智慧教育研究,打开未来智慧教育发展新通道。

四、保障机制

(一)统筹推进保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把“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武汉教育现代化2035》指标体系,强化政府办学绩效评估。成立市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办公。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共同推进项目规划、经费保障、技术研发、融合应用、经验推广等工作。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要建立完善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全国知名、业内权威的专家学者为“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专业指导。

(二)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利用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吸纳社会资源,保障智慧教育示范区相关项目和工程建设。

(三)人力资源保障机制。配备满足“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需要的教师。持续加大中小学干部教师队伍信息素养建设力度,建立高端技术人才队伍和跨学科、跨领域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将教师和校长信息素养纳入教师职称评聘和学校考核督导范围。

(四)工作推进保障机制。制订“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年度推进方案,建立定期统筹调度机制。普及CIO(首席信息官)制度,全市每所中小学校均有一位校级领导主抓教育信息化工作。持续推进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中小学校和企业协同创新。开展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先进区、先进校选树工作。建立完善第三方监管评估机制。

(五)宣传引领保障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智慧教育理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搭建智慧教育成果共享平台,积极开展市域、区域和跨区域联动活动,推介智慧教育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促进互学互鉴互进。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